姓名:黎晓武
国籍:中国
性别:男
毕业院校:苏州大学
职称:教授
学位:博士
职称类别:正高级
岗位级别:教授4级
电子邮件:lixiaowu@ncu.edu.cn
所在单位:法学院
办公地址:文法楼
黎晓武,教授,法学博士,南昌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点导师。1997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毕业;2005年6月苏州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毕业。从1997开始在南昌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,专业研究特长为行政法学、行政诉讼法学、宪法学。在<<法学>>、<<法律科学>>等CSCI、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法学专业论文三十多篇,主编教材《宪法基本原理》一书,出版专著《司法救济权保障》一书,获得省级科研奖四个,主持和参加省级以上课题多项。兼任江西省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;江西省宪法学会常务理事;江西省立法研究会理事等职。是江西省“五五普法”、“六五普法”讲师团成员;南昌市“七五普法”讲师团成员。江西省“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”讲师团成员,2022年12月被中共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国办公室、江西省委组织部、宣传部、教育工委等单位联合评为江西省“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”宣讲名师。2010年以来,在省市法院、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就依法治国、依法行政、行政执法,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做了几十次讲座。北京中银(南昌)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。(13879196361)
[1] 200209-200506 苏州大学 博士研究生
[2] 199409-199707 华东政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
[3] 198409-198807 江西师范大学 大学本科
[4] 198109-198407 上高二中 普通高中
[1] 199707-* 南昌大学法学院 南昌大学法学院
[2] 198807-199407 上高一中 上高一中
城市社区民族和谐共生体制机制研究
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法治化设计与制度保障研究
地方立法沟通机制研究
地方立法中公众参与问题研究
和谐社会背景下公民受教育权平等实现保障研究
1、《试论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》,《法学》1996年第6期。
2、《论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立法作用》,《法律科学》1999年第2期。
3、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充分行使质询权》,《当代法学》2000年第5期。
4、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问题》,《南昌大学学报》2001年第4期。
5、《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司法对规范的违宪审查》,《法律科学》2003年第4期。
6、《公正审判权入宪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选择》,《法学论坛》2003年第4期。
7、《论入世与94外贸法的修改》,《企业经济》,2004年第6期。
8、《论地方立法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》,《江西社会科学》,2004年第7期。
9、《论我国现行宪法的功能定位》,《南昌大学学报》2004年第5期。
10、《论国家对赢利国有企业行使收益权的模式选择》,《企业经济》2007年第11期
11、《论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法治化》;南昌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。
12、《生存权与发展权视野下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研究》;江西社会科学2009年第10期。
13、《论公众对地方立法的全方位参与》;南昌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。
14、《论政府价格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的价值基础》;求索2010年第6期。
15、《论现代法治背景下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正确定位》;企业经济2010年第6期。
16、《论网络背景下公民政治参与权的行使》;求实2010年第9期。
17、《论我国城市居民住房权的实现保障》;法学论坛2010年第5期。
18、《论对企业家法治理念的培育》;企业经济2010年第10期。
19、《宪政视野下的公共预算改革》;江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11期。
20、《试析我国复议制度的重构——以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优化为视角》,江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。
21、《论地方立法中利益集团利益妥协机制的建立》,南昌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。
22、《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制度的法律思考》,江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。
23、《对我国信访制度本质的法理学思考》,求实2012年第1期。
24、《对企业产品质量国家标准偏低的法律思考》,企业经济,2015年第10期。
25、《论江西省生态农业园区建设》,农业考古,2015年第3期。
26、《论依法治国形势下参政党职能实现方式的转变》,南昌大学学报(人文社会科学版),2016年第5期。
27、《完善法治环境护航生态文明建设》,群言,2018年第9期。
28、编著《宪法基本原理》,群众出版社出版,2005年出版。
29、专著《司法救济权保障研究》,群众出版社,2006年12月出版。